科研诚信是科技工作者的生命。所有从事医学科研活动的人员应当自觉践行科研诚信,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追求真理、实事求是,遵循科研伦理准则和学术规范,尊重同行及其劳动,防止急功近利、浮躁浮夸,坚守诚信底线,自觉抵制科研不端行为。为在我院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养成良好的科研生态,切实加强学风和作风建设,预防科研不端行为,加强医学科研诚信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省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我院于2021年10月31日上午10:40组织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召开了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会议。
会上,院长助理/科教处处长张瑞红为大家解读了《保定市第四中心医院科教处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行为工作指南(试行)》及部分科研诚信的相关文件,强调了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并要求各科室负责人组织本科室人员集体学习医学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相关文件。同时要求科室负责人负责督导本科室曾发表过论文人员对已经发表的论文及已立项的课题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医院科教处。
次日07:30各科室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学习相关学习。